关于开展优秀助残志愿者、服务组织和
服务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残联,开发区社会事业局:
根据苏残办发〔2016〕2号文件精神,省残联将在全省开展省优秀助残志愿者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活动。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,市残联将组织对我市优秀助残志愿者、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进行评选、推荐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优秀助残志愿者推荐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。
2.正式注册,积极践行志愿精神,参与助残志愿服务1年以上,年平均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。
3.服务成效突出,事迹感人,群众认可度高。
(二)优秀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
1.成立1年以上的合法组织,无不良记录,章程完整,公信力强。
2.服务队伍相对稳定,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0人,制度健全、管理科学规范、运行良好,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。
3.有常态开展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。
4.成效显著,在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,服务对象评价较高,社会反响良好。
(三)优秀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
1.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,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30人。
2.项目定位明确、运作规范,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、规范的管理制度、科学的运作模式、齐全的档案资料。
3.项目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,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,具备可复制性,能够有效推动助残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。
二、推荐时间
各地于9月3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、纸质材料发送和邮寄至市残联组织人事处。(邮寄地址: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院B区631室;联系人:胡文初,电话:0516-83907780;邮箱:940771945qq.com)。
三、推荐数量
各县(市、区)各推荐优秀助残志愿者候选人2名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候选组织1个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候选项目1个,获得过省级或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推荐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思想重视。各地残联要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,使推荐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、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,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、培育社会文明风尚的过程。
(二)深入基层。要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学得到、信得过的优秀助残志愿者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助残志愿服务项目,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。
(三)公开公正。各地要在适当的范围,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,如: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、居住镇(办)村(社区)或县(市、区)残联等,接受群众监督。市残联将对各地推荐情况汇总后进行市级评选,确定为推荐候选人后,在市残联网站进行公示。
附件:1.江苏省优秀助残志愿者推荐表
2.江苏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
3.江苏省优秀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
2016年5月25日
附件1
江苏省优秀助残志愿者推荐表
推荐单位: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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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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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(二寸证件照) |
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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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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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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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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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志愿服务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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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服务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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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起参加
志愿服务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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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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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
(不超过10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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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荐
单 位
意 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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